第25章 乡村制度-《明末逐鹿天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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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里主要靠村民自治,乡长提名村长候选人。
村民投票选举靠谱的村长管理村庄。
村长候选人必须是他们的支持者。
比如退伍军人或是军人家属,支持苏河造反的积极分子。
乡长有权罢免村长让村民重新选举,巡检有权抓捕违法的村长。
苏河也不怕村长因为权力膨胀,在村庄里像士绅那样作威作福。
村长不属于脱产官员,半工半农。没有饷银但给予一定津贴。
苏河经过仔细计算,去除脱产士兵的人数。
现在的生产力,一个乡只能支持五六个脱产官吏。
没那么多官吏,只能管理到乡,村里靠自治。
想直接管理村,招募不到足够的官吏。
这个乡村管理制度下,村庄在乡长的指导下进行自治,直接把行政权力延伸到乡村。
苏河不知道这套体系能否运行顺畅,只能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再慢慢改进。
在苏河设计的这个新体系,不止打破权力不下乡,还直接打破封建时代官吏分隔。
在明朝,想当官只能通过科举。
官老爷都是书生,除了少部分天生适合官场的书生,其他大部分都靠师爷和胥吏办事。
胥吏有做事的本领,但他们最多也就能当个典史之类的小官。
哪怕有天大的本领, 这辈子也就是个胥吏。
明末江阴典史阎应元,困守孤城八十一天,连斩建奴三王十八将。
他的能力比大明很多总督都强, 但只能当典史。
苏河确定好乡村制度, 他招来几个被俘虏的胥吏, 让他们提出建议。
他们在县衙中被排挤,投靠王进士,负责给益门堡士绅家里的公子授课。
这些都是平时权力不大,身上没有血案的胥吏。
现在被判劳改,主要工作是帮苏河抄写公告,书写新的地契。
这些胥吏根据平时工作经验,提出几个有待改进的地方。
乡长权力太大,应当增设一到两个副乡长分权。
乡长可以提名村长候选人,但不能直接罢免。
这个权利应当交给知县,抓捕乡长的权利,也要县里巡检局出公文。
苏河采纳胥吏的经验,改进乡村管理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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